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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行业乱象 呼吁行业自律及监管

时间:2016-01-16    来源:腾讯网    责任编辑:zrbj1

摘要:网络视频直播不时传出各样问题,但目前这一领域却成了网络管理方面的真空地带,没有相关的法律或法规对其进行规范。

  据相关媒体报道,元旦前一天,上海市中山北路镇坪路口发生一起严重车祸,一辆日产GTR与一辆出租车相撞,导致多人受伤。据网友爆料,肇事者邓某和肇事车辆内的乘客,分别是两家游戏直播平台的知名主播。在事发当时,车内三人正在直播。

  这一事件发生之后,众人将目光聚焦到了网络游戏直播这一领域。伴随着网络的发展,网络视频发展迅速,但同时也乱象丛生。而网络视频直播更是不时传出各样问题,但目前这一领域却成了网络管理方面的真空地带,没有相关的法律或法规对其进行规范。

  直播行业乱象丛生

  网络直播作为一个新兴行业,受到众多公司的青睐。随着LOL、《DOTA2》等一大批电竞游戏的火热流行,游戏直播开始兴起。游戏直播也成了网络直播的一部分,虽然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却产生了我们不能忽视的影响力。

  2015年度中国游戏产业年会中正式公布的《2015年中国游戏产业报告》显示,2015年中国游戏产业相关数据,其中中国游戏市场实际销售收入达到1407亿元,同比增长22.9%。中国游戏用户达到5.34亿人,同比增长3.3%。

  而根据艾瑞咨询发布的《2015年中国游戏直播市场研究报告(行业篇)》披露,2013 年游戏直播产业开始加速发展,到了2015年用户规模增长率达到58.8%,数量达到4800万,而2016年游戏直播用户数量将破亿。中国游戏直播市场规模将达50亿元人民币。直播平台也搭上了近几年国内游戏行业高速增长的顺风车。

  现今在游戏的蓬勃发展中,斗鱼、战旗、YY等等众多网络直播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崛起,全民直播的时代显然已经到来。也正是它的到来,使得游戏直播领域更加的热闹非凡。挖角、跳槽、明星大战,各种事件吸引了无数的眼球。在不久前王思聪也高调宣布成立熊猫TV出任CEO,更是签约了一大批知名游戏主播和一线明星AnGElaBAby。

  现如今,网络直播只需要一张身份证,就能实现了很多人的明星梦,成为生活里的主角。也正是这样简单的方式,跟随着网络直播观看人数的爆炸式增长,导致负面效应呈几何倍数传播,不雅直播、粗俗用语等一些网络不文明现象,已经从虚拟的网络世界带到了现实的生活中。

  改善乱局从监管出发

  “网络直播是利用互联网将游戏、电影、电视剧或者现实生活场景等视频同步在网络交流平台向广大受众直播的一种新型网络媒体形式。”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科技法学会理事、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孙宏臣博士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

  一份中国少先队事业发展中心等单位发布《第八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运用状况调查报告》,不得不让我们重视。在调查报告中显示,91.9%的未成年人有使用互联网的经历,远高于我国网民的总体触网率。娱乐游戏、完成作业、查阅资料和放松休息是他们上网的主要目的。

  这份报告中还显示,有超过九成的未成年人在上网时,遇到过种类多样的不良信息,这些不良信息中包括广告推销、骚扰信息、木马病毒、谣言、粗俗语言和黄色图片。此外,也有相当比例的未成年人在网上交往的过程中,受到了来自网友的网络暴力。

  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创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关于网络直播内容的健康性以及网络环境令人们十分担忧。”

  据了解,个别的网络直播平台对于直播内容给予了一些规范和公告。但是在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导下,这些规范和公告也是漏洞百出,往往起不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各网络直播平台也只是规定主播严禁在无任何保障措施下,直播高风险内容或威胁生命健康的内容。

  孙宏臣博士表示,“我们所处的时代,正快速进入网络时代,网络社会已经从虚拟走向现实。我们在互联网上的每一个行为,都会成为世界网络信息的一部分。”

  “由于网络直播面向的是几万甚至几十万的观众,随着网络直播的发展,其受众群体可能会进一步扩大,因此网络直播已经成为一种区别于传统‘自媒体’的公共媒体。对于这样一个公共媒体传播者,理所当然应该予以监管。但监管不是限制其发展,而是让网络直播这种公共媒体形式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孙宏臣博士表示。

  在网络蓬勃发展的背后,适时地介入监管,既不扼杀创新,又能合理引导,是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难题。

  孙宏臣博士表示,“我们一方面要大力支持和引导网络领域的创新和发展,积极鼓励和支持网络上各种新鲜事物,以实际行动推动国家‘互联网+’战略的实施。另一方面,要适时对网络新鲜事物的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网络社会彻底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每一个人都成为网络社会中的一个信息源,每个人的网络行为,都会在网络空间中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网络让每一个人都暴露在全世界面前。我们的所有行为都可以通过网络瞬间传遍世界。”

  分级制度亟待建立

  据了解,近年来游戏直播产业在飞速发展的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还处于较为薄弱的状态,相关监管基本上处于空白,相关制度和规范不完善。也就是说,现阶段以平台自律为主。

  目前只有北京的相关企业发布了《北京网络表演行业自律行动宣言》。而这项宣言仅限于打击淫秽色情等违法内容,并非是一个系统完整的适用于网络直播方面的法律法规。

  闫创律师表示,“目前存在着多头监管,有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等,各个部门分管一块,不能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以后监管不但强调事先审批,更要重视事中、时候监管,最后及时对这种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惩处。”

  中国互联网协会研究中心秘书长胡钢认为,严格审核直播内容是直播平台的义务。因为有人经常给主播打赏之类的,而平台通过打赏来提成,通过直播内容获取利益,就理所当然应该对内容进行强有力的监管。

  闫创律师表示,“对于网络直播平台所承担的责任要有所区分,主要分为网络平台的、网络主播以及网络用户的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业内人士认为,直播平台在进行内容监管的时候,要对主播的直播内容加以限制和约束,以更详细和更强制的方式落实到书面制度中。

  面对这种新兴产业,其他国家的网络直播业发展情况如何?在韩国,网络主播活动十分活跃,开始主要是美食、化妆、服装搭配等一般人们比较关心的话题。形形色色的韩国网络直播中也夹杂着不合法的现象。这种网络主播的形式在韩国开始的时间还不算时间很长,法律也不健全,还处在摸索、完善阶段。澳大利亚对于网络直播比较宽松,只要不涉及恐怖主义的问题,一般都不会刻意地去干涉。

  因为现在网络直播兴起没多久,还没有成熟到将其提高到法律法规层面去探讨。但是现在有一些倾向已经表现出来了,网络监管迫在眉睫。

  而胡钢则分析,目前我国确实有对于网络直播方面的管理办法,但是可能仅适用于企业层面,对于主播个人规范管理方面,尚处于模糊地带,在现实中也确实不太好监管,因为尺度很难拿捏。

  孙宏臣博士表示,“网络直播的监管主要是其内容。直播内容不能违背法律法规,比如:不得传播淫秽色情或者暴力内容,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行。网络直播也不得传播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或者社会道德的内容,只要其内容是健康向上的,其运行经营是合法的,就应给予其宽松的社会舆论并创造条件鼓励其发展。”

  “网络直播提供的内容要分级,就是每个群体对应不同的内容,成年人有成年人的直播内容,未成年有未成年人的内容,要设置门槛。”闫创律师表示。

  对于监管可以从哪个角度出发,孙宏臣博士表示,一是国家主管部门的行政监管,包括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网络监管机构、工商部门等。二是行业自律或者网络平台的自我约束。网络平台的自我约束是基础,随着网络直播的发展,可以建立行业自治组织,规范行业运营。三是“粉丝”等受众的监督。

  制定相对应的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也必不可少。目前平台的违法成本过低,与其通过网络低俗换来的大流量相比,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需要建立专门的网络法律规范,对包括网络隐私、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网络直播在内的所有网络行为通过立法进行规范。比如,正在审议中的《网络安全法》就是其一。同时,网络社会是现实生活的延伸,网络行为的不同只是其行为传播方式的不同和影响范围的扩大,对于社会生活中的很多行为,现行法律规范规定的已经比较详细,一般情况下,这些法律规定也可以适用于网络行为。”孙宏臣博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