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官网
关键词: 电商 电视 职业打假 时代 退货责任
主页 > 学会工作 > - 正文

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成立大会 暨新消法研讨会在牡丹江师范学院召开

时间:2016-07-04    来源:中国消法研究会    责任编辑:张旭婵

摘要:2016年6月12日上午,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新消法研讨会在牡丹江师范学院召开。

  2016年6月12日上午,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成立大会暨新消法研讨会在牡丹江师范学院召开。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牡丹江市工商局、牡丹江市消协,研究机构、法律服务行业等各界专家、学者以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师生80余人参加会议。

  成立大会上,牡丹江师范学院副校长刘小辉首先致辞,对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河山会长及各位领导、来宾表示热烈欢迎,对研究会的成立表示支持和寄予厚望。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尹贵斌、牡丹江大学原副校长楚学忠代表筹委会作《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筹备工作报告》、《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规则》说明,在牡丹江师范学院副校长杨敬民的主持下,全体代表审议通过《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规则》、《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选举办法》,并且选举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第一届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讲话,对牡丹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成立表示祝贺,向研究会授予团体会员证书,并宣布成立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牡丹江师范学院研究基地和实践基地,与牡丹江师范学院党委书记王育伟一起为《研究基地》、《实践基地》、《团体会员单位》揭牌。

  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院长尹贵斌当选为研究会会长,他代表第一届理事会郑重表态,在牡丹江市法学会的领导下,按照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的部署指导,承担起消费研究的重任,决不辜负领导的期望与重托,组织和团结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开展消法研究和法学交流活动,紧密联系实际,为维护消费市场的良好秩序,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新消法研讨会上,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会长河山介绍了新消法修改情况;北京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秘书长房仕龄作了消法维权工作介绍;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常务副会长陆宝印介绍了依法维权的工作体会;牡丹江市消协秘书长蒋本辉介绍了依消法维权的工作情况;牡丹江市房产局副局长张安弟讲述了化解房地产库存思考,化解库存,拉动消费的举措;牡丹江市热电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宋道会讲了食品、药品的安全与法治;牡丹江师范学院法学院教授潘国宏讲了消费问题的公益诉讼;牡丹江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玉章讲了新消法的宣传;牡丹江市消协江北介绍了铁路消费体验调查等。

  研讨会,本照“新消费、新供给、新动力”的思路,为拉动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发展做出贡献。(楚学忠)

中国消法研究会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